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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是只有韩洲人才懂的英语,后者输了也并非不可理解嘛。
看到这个帖子。
不仅仅韩人,就算秦齐楚燕,支持这种说法的人也蛮多的。
这些人自认很客观。
他们一边承认《吻别》的音乐更好听,一边也觉得英语歌因为语种的关系吃亏了,两首歌的差距不应该太大。
对于这种说法。
很快就有人不满的站出来反驳:
“那些说《吻别》占便宜的朋友们不妨想想,鱼爹这波没让吗?”
“我查询了一下资料,赛季榜第二名这个杰克是韩洲双奖歌王,歌王中的歌王!”
“再看看《吻别》的演唱者是谁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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